山西開展冬季大氣污染整治
時間:2015-11-18 16:20 瀏覽:1296
為了防止冬季大氣環境污染反彈,山西省決定從2007年11月20日至2008年3月底在全省開展冬季嚴查違法排污行為,保障大氣環境質量專項行動。
此次專項行動是按照山西省委書記、省人大常委會主任張寶順提出的“當前已經進入冬季,隨著供暖的開始,治理大氣污染的任務會更加繁重,必須強化治理措施”的要求開展。行動范圍主要是11個市的市區及重點風景名勝區。
專項行動期間,各市建立大氣環境質量預警機制,實行空氣質量日報的市、縣必須在12月15日前建立健全大氣環境分級預警機制。原則上預警分三級。連續3天出現三級以上天氣,發布黃色預警信號,對影響城市空氣質量的重點污染源采取限產限排措施;連續5天出現三級以上天氣,發布橙色預警信號,對嚴重影響城市空氣質量的重點污染源采取臨時停產措施;連續7天以上出現三級以上天氣,發布紅色預警信號,除保障城市居民正常生活的企業可生產外,其余工業企業一律停產。
專項行動內容是,各市加大對煤質的監測頻次,保證燃煤質量;確保電力企業、供熱公司熱源廠等的除塵、脫硫設施的正常使用;開展城中村、飲食攤點原煤禁燒工作;加強對工業企業易揚散物料和工業廢棄物的堆放管理,限期建設符合環保要求的擋風抑塵裝置,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建筑施工、交通運輸揚塵污染防治工作;加強自動在線監測儀器運行情況的檢查,確保其正常運行;加強對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管理工作,保證改造后的鍋爐使用清潔燃料。